校考专业成绩公布
我校将根据校考考点音乐表演(礼仪与航空服务)、舞蹈表演(礼仪与航空服务)的招生计划,原则上按1:4比例划定合格线,考生可于2015年4月初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,一并公布专业排名、专业合格线,我校不再另行邮寄《专业合格通知单》。
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:http://zsc.hqu.edu.cn。
凡达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(我校专业合格线,仅作为专业水平合格的评判标准,其他相关条件将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所提供的信息作为评判依据。),即可填报我校的志愿。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。
九、录取办法
对符合志愿填报、录取要求的校考考生,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,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。
其中,考生的文化分须达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,且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的65%。
湖北、吉林、黑龙江省份的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。且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,成绩达合格线。
录取结果经省级部门审批后,由我校发放《录取通知书》。
联系方式:
华侨大学招生处
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
华侨大学招生处(362021)
电话:0595-22695678
传真:0595-22691575
网址:http://zsc.hqu.edu.cn
华侨大学厦航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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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92-61673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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